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适应义乌小商品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拼箱组货出口和主体多元等特点的新型贸易方式。10月30日,记者采访了义乌海关、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义乌市支行等单位,向读者详细传递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思路、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流程等内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问: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商务部等八部委同意自2013年4月18日起,首先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义乌市市场集聚区范围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
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八部委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主要政策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概念和适用范围。二是培育多元化贸易主体,放宽了主体准入。三是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四是提高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通关便利。五是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
问:哪些企业可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
答:根据国家八部委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文件精神,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需要先进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目前试行阶段,主体适用范围是指注册地在义乌的外贸流通企业,经义乌市商务局进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取得市场采购贸易资格,在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等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
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
如何实现承接市场采购贸易政策顺利落地的目标?八部委函明确规定,市场集聚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建立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并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需经认定体系确认。也就是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要一个信息化平台来进行运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就是承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落地的具体载体。
问: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
答:联网信息平台是一个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承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各项政策实施。平台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货物流、单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采集与汇聚,为贸易出口管理各部门开展业务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为市场采购贸易各经营主体提供报关、报检、免税备案、结汇等各类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对小商品出口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支持。
问:加入联网信息平台有什么好处?
答:对企业、商户的主要好处有:
(1)出口货物能够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出口;
(2)享受便利化通关政策;
(3)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免税政策;
(4)享受相关信用查询与贸易风险预警防范服务;
(5)货物通关状态节点查询;
(6)及时查看政府各部门发布的政策与信息;
(7)商户对可能存在风险的交易直接转发到公安经侦平台;
(8)企业、商户可以对自己出口货物进行统计分析。
问: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是由谁建设主导的?
答: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由义乌市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问:登录联网信息平台有哪些方式?
答:通过输入网址直接登录“联网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网站地址:www.ywtrade.gov.cn
问:商户为什么要联网进行商品信息确认?
答:(1)市场采购贸易免税管理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的主体为市场商户,商户申报出口的货物增值税免税,没有申报出来的货物视同内销货物,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市场采购贸易商品认定的要求。根据八部委函的规定,市场采购贸易需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所以商户必须联网,证明货物来自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
问:专业街经营户能不能联网?
答:八部委函规定,市场采购贸易需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义乌市市场集聚区范围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届时会组织相关专业街经营户联网。
问:如何通过平台进行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相关操作?
答:每家企业、每个商位均有一个专用帐户,在公共互联网上,登录联网信息平台,根据业务性质进入对应系统即可操作。
问:商户从事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要做哪些操作?
答:为便利商户操作,出口货物清单录入采用外贸公司录入,商户确认的形式。商户只需对自家的货物信息进行确认。
问:联网以后会不会泄露企业和商户的商业秘密?
答:不会。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是政府主导的政务平台,平台所有交易信息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对外公开。
问:外贸企业加入联网信息平台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答:联网信息平台本身不收取费用,但需要交纳由中国电子口岸收取的身份认证key的相关费用,电子口岸目前按照100元/个收取工本费。
问:商户加入联网信息平台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答:不需要。
问:联网信息平台出现技术故障怎么联系?
答:联网信息平台由浙江电子口岸承建,试运行期间出现技术问题可以拨打电子口岸客服电话:967209。
部门配套监管措施与办法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确立以来,我市相关部门不断创新监管办法,陆续探索、推出一系列便利化、规范化举措,拓展了对外贸易发展空间,外贸出口快速增长。
问:对外贸易经营者如何申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即外贸公司)申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经工商登记注册,且注册地在本市的外贸流通经营主体;②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已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申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流程是:
第一步: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1)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登录至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http://www.ywtrade.gov.cn)。
(2)点击“主体备案”栏,在“市场采购资格备案”项下即可看到《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申请表》,正确填写后,网上提交。
(3)点击“登记表打印”,打印自动生成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由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携纸质登记表到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第二步:商务局备案
(1)将以下材料送至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商务局窗口: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则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商务局当场签发《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第三步:电子口岸制作KEY
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浙江电子口岸办事窗口(国际商贸城2区33号门中央大厅5楼浙江电子口岸),当场制作并发放KEY。外贸企业如保留有原电子口岸旧KEY的,携旧KEY更新数据即可。
问:海关拟对联网企业采取的优惠措施有哪些?
答:(1)对试点货物采取无纸化通关、转关无纸化政策,优先接单、优先审单,试点企业适用便利的简化申报政策。
(2)市场采购主体备案(含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备案)办理时限由10天提速为即办。
(3)实施《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申报不实违规类案件的处罚参照标准》,取消累进式处罚,简化涉案货物办案流程。
问:检验检疫拟对联网企业采取的优惠措施有哪些?
答:(1)根据备案单位的诚信程度、质量保证能力和商品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采用信用监管、验证监管、一般监管、严密监管和特别监管五种不同模式。对联网试点企业主要采用信用监管、验证监管模式。
(2)根据出口企业的诚信等级、商品风险等情况,实施信用放行、验证放行、检验放行等差别化放行措施。
(3)小额小批量货物检验:对满足条件的小额小批量出口货物按照市场采购小额小批量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执行,适用条件放宽到“单一商品货值不超过1000美元或数量不超过40件(箱)或重量不超过50公斤”。
问:税务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增值税采取什么政策?
答:按照《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是指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简称市场经营户)委托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经营的企业或个人(简称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出口并纳入义乌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免税管理系统管理的货物。
税务机关对市场经营户出口的上述货物免征增值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不实行免税资料备查管理和备案单证管理。
问:如实登记交易之后将来国税会不会来补税?
答:市场集聚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货物交付时由外贸公司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免税管理系统中准确、及时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相关内容,并报关出口,才能对该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对如实登记交易出口的货物实行免税,不存在再补缴增值税的问题。
问:出口货物按规定已经免税了,摊位是否还要缴纳定额税?
答:如果某摊位商户认为出口货物较多,而内销货物较少,每月的内销销售额达不到国税定额标准的,可以建帐申报,按照实际内销销售额申报缴纳税款,国税机关根据经营户提供的帐册资料按规定予以核查。
问:外管总局已实施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外汇局为推进贸易便利化,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改革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现场逐笔核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主要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
企业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发生前需到外汇局进行“货物贸易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自名录登记之日起,外汇局对企业实施非现场监测,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并进行分类。名录企业到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A类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即可办理进口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可见,合规企业可享受A类企业贸易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更加简化及便利的操作,而B、C类企业则会受到相对严格的监管。
问:个人贸易外汇业务如何办理?
答:个人贸易外汇管理依据《金华市个人贸易外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人贸易结/购汇申请书》和与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出口代理协议即可到金融机构办理结汇、购汇业务。
结语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监管代码的启用,只是建立新型国际贸易体制机制的起点。确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在总结升华义乌市场采购实践经验基础上,创立了一种适合小商品出口的贸易方式,解决了现有贸易方式“不合脚”的问题,为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走向世界搭建了一条便捷的贸易通道。
下一步,义乌市各部门将主动顺应国际经济和贸易形势的新变化,学习国际通行的做法和国内先进经验,尤其是要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单一窗口”管理、信用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等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一整套与义乌小商品贸易特点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各部门还将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主体结构、商品结构的优化,不断提升义乌小商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探索新路。(义乌新闻网) 15度网 http://www.xihaok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