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会在结合我省实际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通知的基础上,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在我市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有不少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的消防和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企业存在业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现场管理混乱等现状以及众多安全隐患。
为期一年多,分两个阶段进行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将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作为治理重点之一,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并进一步明确本地区专项治理的范围、重点。
根据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从目前至明年3月底为攻坚整治阶段,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明年4月初至明年底为巩固提升阶段,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完成体系建设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培训整治两手抓,强化联合执法
从具体任务来看,本次专项治理涵盖全面动员部署、组织自查自纠、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划片排查、依法集中整治、落实监管责任、逐级检查验收等多项内容。
省安委会要求,在12月31日前,各地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乡镇(街道)要组织基层网格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业务培训,重点提高网格员的社会单位检查率、火灾隐患发现率和督改率,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
明年1月31日前,乡镇(街道)要将排查发现的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函告或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多部门的火灾隐患,由乡镇(街道)组织,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2015年春节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对建筑性质合法、但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坚决进行处罚、关停。
明年3月31日前,各地政府及“三改一拆”办公室要依法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法建筑。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且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各地政府及“三改一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予以拆除或关停。明年5月31日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但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依法及时处理。
落实监管责任,逐级检查验收
为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省安委会要求12月31日前,乡镇(街道)要与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各类“个、小、微”主体逐一签订责任书;2015年1月31日前,各地政府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2015年春节前,市、县(市、区)政府要在专项治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基层网格划分、网格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考评奖惩办法,并建立专档。
为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省里要求组织开展逐级检查验收。明年3月31日前,市、县(市、区)政府实地抽查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11月30日前,进行综合检查验收。明年12月31日前,省安委会将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将检查验收情况纳入省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先、树优挂钩。对检查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义乌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