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资讯
小商品市场的溯源与发展历程
2015-11-17 09:52  浏览:816
     http://www.xihaoke.com
义乌乃浙中名邑,历史悠久。古称乌伤,始于秦汉时期。据元代至正年间《义乌县志序》载,“义乌自秦为县,历汉唐迄五季”。又据清代嘉庆年间《重修义乌县志序》载,“义乌之有志,自元志正间”。历朝贤达很重视修编地方史志,凡重大历史事件大多详尽无遗。1987年,编写三年的新《义乌县志》出版。作为亲历义乌近十多年发展过程而又读过上述志书的人,我们深感义乌建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发生的惊人变化,确有许多尚未为人所深知之处,其历史渊源亦未为历代史志所说尽,因此,研究“义乌模式”,不能不首先对义乌经济发展的历程与特点作一历史考察。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义乌经济发展的历史,可以概括为一个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业社会过渡的过程,其中既有挫折、沉沦,也有自强、创新和崛起。其中,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是义乌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大转折的关键时期。在本章,笔者拟用历史的眼光考察这两个阶段的经济发展,以期较为精确地反映这一大转折的历史过程。
一、义乌经济的地理历史素描
(一)“土特产经济”与传统工商业
义乌地处浙江中部丘陵地区,面积大约1100平方公里,其东、南、北、三面,群山环抱。其北部以丘陵为主,海拔在70—250米的丘陵面积约占80%;西部为中低丘陵区,丘陵面积占90%以上;南部亦是中低丘陵区,海拔150米以上的丘陵面积约占65%;东北部山区和丘陵面积占95%以上;位于中部的盆地,地势较平坦,集中了义乌海拔150米以下土地面积的66%。义乌的土壤以红壤土为主,约占土壤面积的50%。分布于丘陵山地的红壤土一般酸性较强、土层薄、肥力差,只适合于竹、杉、松、茶叶、毛竹等生长。中部盆地分布的岩性土,土壤质量稍优,适合于种植大枣。中部盆地的河谷平原、山间谷地和垅间田,加上其他地区的丘陵垅地或缓坡山脚,约占土壤总面积的36%,是义乌主要的农作物区。除了在中部盆地、河谷地带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外,义乌人尽量发挥山地丘陵的优势,种植茶叶、青枣、蔗糖、梨等经济作物,而且义乌人还善于加工和经营经济作用,如青枣和蔗糖等土特产享誉四方。就义乌的地形地貌及土壤分布来看,义乌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并不优越。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可耕地面积天然不足。再加之义乌的人口较为稠密,人均耕地不断减少,到改革开放之前,人均可耕地只有0.8亩多。在传统农业社会,乃至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义乌的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与浙江东部的宁绍平原、北部杭嘉湖平原地区相比,义乌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都处于较低水平。
义乌人多地少,粮食和其他农作物生产条件较差,在农业社会中这些都是致命的劣势。从世界范围的生产力发展历史来看,尽管农作物生产条件优越不失为天赐的资源,但这些地区容易造成生产、生活的自给自足,以致长期停留在农业社会,例如在大河流域的文明古国;相反,在农业生产条件并不优越的地区,人们被迫把眼光从贫瘠的土地投向更广阔的工商领域,如古希腊的雅典城邦、近代的英国和荷兰等等。同样,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义乌人凭着求生的本能,通过商业活动把自身的劣势转变成优势。他们不仅秉承了传统农业社会勤耕重读的优良品质,而且养成了特有的精明实干的民风和世代相传的商业传统。
义乌人充分利用了农业社会里广泛存在的小商品交换活动,并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丘陵地区大量栽种毛竹、杉木、乌桕和茶树,毛竹、杉木可以用作生产工具和建筑材料,乌桕可用来榨油,茶树可以采茶;盆地、山冈栽枣树、梨树等果树,还大量种植甘蔗榨糖。农民用这些农副产品与周边地区交换粮食与布匹。农民还对农副产品进行细致精密的加工,既可以充分利用农闲剩余时间以弥补耕地之不足,而且还使得加工手艺日益精进,生意也越做越大。以义东地区的农业生产为例,由于农家肥不足,当地农民就充分利用农闲时间,用红糖、针头线脑和其他手艺品,走乡串户换来鸡毛沤肥以提高土地肥力。
义乌有三大特产,即火腿、红糖和密枣。这三种特产都不是手工业品,但又不完全是农产品,更不是农业社会里的主产品。就拿火腿来讲,义乌人习惯用五谷杂粮饲养生猪,经过复杂的工艺腌制火腿,然后通过商业渠道,把火腿分销到外地。长年以往,在义乌形成了一个“杂粮生产——生猪饲养——火腿制作——火腿销售”的链条。火腿的制作和销售成为当地最大的特色产业之一,而且发挥成享誉海内外的“金华火腿”数一数二的主产地。一般来讲,在许多产粮区,只有当粮食有余时,养猪才是一种充分利用多余杂粮的方法,猪粪用来肥田,猪肉一般自食,少量出售,并不是特色产业,基本上是一个极为雷同、简单的“农产品生产(养猪)——消费(猪肉食用)”的循环。由此看来,义乌的农业生产,除了粮食生产之外,早已超出了自给自足的范围,包含了商品交换的基本要素。
义乌的“土特产经济”必须立足于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区域特色产业也由此泾渭分明:中部盆地的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紧靠水路交通中心,土特产如毛竹、木材、火腿的商业利润较高,历来就是生活富裕的地区;而在义乌东北部地区,农业产量低,又没有“土特产”作交换,最早靠种糖梗熬制皮糖,换取几个零花钱和一些沤肥的鸡毛。同样是经商,一方经营农业土特产,可以就地取材,等客上门;一方经营手工业品,必须走村串户,寻找交换空间。
义乌境内山地、丘陵面积较大,不过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的品种和储量并不可观,尤其缺乏工业的基本原料,如煤、铁、铜等。因此,多年来根本无法形成有特色的基础工业,这与浙江省内其他一些地区颇为相似。但是,义乌的土特产工业,与商业是一对孪生兄弟,多数是在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29年,义乌生产的红糖、火腿、酒、绒线等产品,曾在首届西湖博览会上获奖。义乌的工业原料基本上取之于本地的农产品,如枣、生猪、糖蔗等,在此基础上进行精细加工。改革开放之前,义乌农民对农副产品的加工主要采取手工业方式,规模较小,生产周期短,所需的劳动力、资本等也较少。因此,义乌早期的手工业完全不同于近现代以煤、蒸汽、电气为动力,以钢铁等为原料的大工业,而是一幅“土特产工业”的图景。但是,这些小工业扎根于土地,立足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起步容易,经营灵活。
义乌的“土特产工业”还有一大特色,那就是与地方商业和金融业相得益彰。在浙东名镇佛堂,1919年,商人张和顺就办起了资本额4万元的“裕盛钱庄”。1922年,商人毛祥发又开设“源昌钱庄”。钱庄的主要业务是吸收社会游资、融通资金,发放工商业贷款,大大促进了“土特产工业”的生产和销售。每年秋天,粮食、红糖、枣、柏籽大量上市,钱庄向商人提供流动资金以便及时收购,并运销到外地。就火腿来说,从收购、腌制到销售,需要经过很长的一段储存期,因此,入冬后农民腌制火腿,钱庄则为其提供生产资金,以满足生产者垫付资本的需要。钱庄的汇兑大大方便了土特产品的销售,义乌钱庄良好的信用使得本地商人在外地的购销活动能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免除了携带现金的麻烦与风险。钱庄也从中获利颇丰,这两个季节的市场利率在全年中往往是最高的。
义乌的“土特产工业”是依靠义乌人勤劳智慧的双手创办起来的,不需要太多的资本和劳动力,一家一户的资金和劳力就已基本够用,只有生产规模稍大一点的才需要雇用操作工和管理人员。因此,历史上义乌工业的“个体户”色彩就较为浓厚,个体工业在义乌有很深厚的历史根基;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没有品牌到创立品牌,资本和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从新中国成立至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前,义乌的手工业和私营工业曾有过较大的发展。个体手工业者的人数最多时达7800多人,占手工业从业总人数(含参加互助组)的80%,产值在1952年最高时占手工业总产值的98%,达943万多元。个体、私营企业的家数和产值在1952—1953年间达到最高峰。此后,随着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义乌的个体、私营工业差不多都销声匿迹了。
可见,在历史上,义乌人的商品交换意识和手工业生产能力就非同一般,在粮食生产占主导的农业社会,反其道而行之,避开自然资源上的劣势,开拓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生产和贸易,通过交换互通有无,获取分工和贸易利益。因此,义乌在历史上就不乏兴办工业和经营大宗商品的实业人才。对义乌人来说,经商务工是一种自然资源约束条件下的生存策略。但是,义乌早期的工商业和金融业,都深深地烙刻着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印记,根基并不雄厚,只能在自然经济体内缓慢地生长。
(二)计划经济缝隙中的义乌经济
义乌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近现代中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政治动荡、战事频繁的混乱局面,迎来了和平建设的新局面。新中国成立之前,各级旧政府很少组织生产,也不去积极干预市场,经济只能按照自身的规律,缓慢地进行着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以义乌为例,在农业生产几乎没有什么剩余、农业产出连人口的再生产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古老的商业传统和“土特产工业”却显示出经济自然发展、产业自然演进的秩序。也许可以假定,如果能有良好的外部环境,现代工业文明就可能在义乌生根、发芽。
但是,历史并没有为义乌提供工商业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相反,却从两个方面限制了义乌“土特产经济”向更高层次演进;:一方面,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一大批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和小企业主,被迫放弃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生产者和生产单位的身份与地位,被改造成为商业合作社或手工业合作社的社员,丧失了在这些行业的自主发展权。一大批在自发的市场经济中锻炼出来的工商业人才,在合作化运动中销声匿迹。离开了这些工商业人才,义乌的商品流通业、“土特产工业”和金融业就失去了主心骨。另一方面,义乌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边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主流的经济发展思想是“赶超型发展”战略:大规模资本积累、不平衡推动和重化工业化。浙江省作为海防前线,出于战略的需要,国家很少投资重点项目,处于计划经济投资体制的边缘。同样,义乌由于地理位置、文化和历史的因素,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边缘,国家的投资很少。因此,义乌人不得不在计划经济壁垒的缝隙中,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边缘地带,寻找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所以,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体制的边缘运行是义乌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主要轨迹,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传统体制控制义乌经济的力度和义乌冲击传统体制的力度有所不同而已。总之,计划经济的僵化模式使义乌经济处于边缘地位,既无法发挥传统优势,更不能冲破传统体制的樊篱,义乌依然十分贫穷。
义乌由于大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成分比较分散,规模也很小,客观上加大了政府管理经济的难度,更不利于政府对经济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从1953年开始,国家扩大了对私营工业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的范围,使工业产品与批发商脱钩;同时,国有商业直接介入农产品收购,逐步实行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将工农产品都纳入了国家计划。1956年义乌全县开始了对个体、私营工商业的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和个体商贩被迫实行转业、歇业,到1957年将个体、私营商业全部改造成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虽然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仍有较多从业人员,但已经完全丧失了物资流通渠道上的优势,主要从事一些生活服务性行业。
义乌县政府在开始进行个体、私营工商业改造之前,已经着手开始组建国有商业。1950年5月,中国百货公司金华分公司义乌办事处正式开始营业,主要从事土特产品和生活必需品如棉花、棉纱、红糖、食盐等的购销。国有商业有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须完成一些大宗物资的购销任务,在管理上实行政企合一的模式。1961年义乌建立了百货、食品、糖烟酒、医药、石油、五金交电等专业公司,实行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商业局双重领导。义乌城镇以国营和集体商业为主,有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食品公司、五金交电化公司、石油公司、蔬果食杂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医药公司、商业贸易公司等,设有104个批发、零售网点。国营商业的网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其他辅助性服务机构也主要面向城市居民。
在农村,义乌形成了以供销社系统为主的物资流通渠道。1950年1月,义乌成立了县供销合作总社,随后在主要乡镇,如苏溪、上溪、大陈、佛堂、下骆宅、倍磊等地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合作社的设立过程与国营商业公司一样,采用了通过行政体制自上而下组建的做法,先是成立县一级的总社,进而成立区、乡分社。应当指出,这种做法是违背自愿开放的合作制原则的。成立供销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国家控制农村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的流通。供销合作社成立后,采取自销、代销等方式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如硫酸铵、饼肥、绿肥、石灰、小农具等。供销社采取自营、代购方式先后经营棉花、茶叶、蚕茧、毛竹、木炭、红糖、豆腐皮、黄花菜等农副产品。在生活资料供应方面,在县城设立供应门市部,各基层社设立供应网点50多个,经营粮食、食盐、煤油、肥皂、火柴、食糖、布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得到了国营商业公司的优先照顾,并对商品价格实行倒扣优惠率。但是,网点数量与个体、私营商业的数量相比,大为减少,而且,基层供销社对社员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配售。
土地改变完成后,义乌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红糖、生猪等大幅度增产。当时,为了尽快消除农副产品积压,组织好城乡物资交流以活跃农村经济,国营商业通过统购统销来加强城乡物资交流。1954年9月,义乌实行棉花统购和棉布统销,棉花统一由供销社收购经营,棉布及棉布制品实行按人定量、凭票供应。1955年实行生猪派养、派购,随后鲜蛋、菜牛等畜产品亦先后实行派购。1958年曾提出“生产多少、收购多少”与“需要多少,供应多少”,结果是严重超收超购,破坏了农副产品的正常产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被严格限制在特定的所有制和部门中,个体自由劳动和自由交换丧失了合法的空间。以农业为例,在大跃进时期,义乌县开展了一系列的群众运动:土法上,大炼钢铁;大办农业,力求深耕,改良土壤;建立公共食堂;全民发动大兴水利。这些群众运动直接或间接地与农业生产相关。其效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受到当时轻消费重生产的思想误导,农业生产的有效劳动不足,“密镇”、“深耕”等作业方法被当作标准来推广;其二,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自然环境,尤其以大炼钢铁的破坏作用最为严重,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例如,1958年,“东兰共产主义大渠”开工,大批梨树、枣树等经济林木被砍,全长5公里的施工沿线树木被砍光。其三,公共食堂等集体消费,助长了农民偷懒、占便宜、不劳而获等恶习,反而影响了农民劳动投入的积极性。这些危害在全国都非常普遍,义乌也未能幸免。
在极左的年代里,国家和集体之外的自由贸易受到极为严格的管制和制裁。市场交易被管制,甚至被取缔,农副产品被禁止随意交易。1958年12月,金华行署工作组对义乌县开放自由市场问题进行检查,指出,由于干部对开放自由市场认识不足,对市场放松领导和管理,因此影响采购部门计划完成。并作出决定,凡属国家统购及国家委托供销社收购,或国家划归供销社统一经营的一类物资及主要出口物资或原料,一律不予开放,如红糖、棉花、花生、豆腐皮、白术、白芍、元参、茶籽、樟树籽、毛竹、木炭、松木及废金属等;产销不平衡的二类物资,供不应求的紧张商品,实行派购,如山花梨、青枣、南枣、蜜枣、淀粉、棕片、樟脑油等;三类物资属于开放的商品。
与此同时,还严禁人员流动和自由劳动,取缔自主生产。1953年3月,佛堂镇部分商人企图摆脱“资本家”的名声,消极经营,化大店为小店,化小店为摊贩。1956年10月底,义乌通过各种形成改造的私商有1201户,1801人,占商业总户数的80.9%。全县小商小贩1317户,除46户鲜肉店过渡为国营食品公司门市部外,绝大部分实行合作化和经销代销。1958年7月,义乌各地原有的牲畜交易、行商、小菜贩、交易所组成综合交易行栈,其成员既是交易员又是市管员。自1967年11月起,义乌全面关闭粮食、红糖、杉木市场。一切家庭办的工厂、商店、旅店、包工队、运输队和各种“非法交易”市场被彻底取缔。1973年到1975年间,共查获“违章”案件9048起,取缔9个杉木市场、一部分“地下工厂”和一批无证商贩。农村劳力被禁锢在土地上,禁止“劳力外流”,不准“弃农经商”。“文化大革命”期间,义乌传统的“鸡毛换糖”更被视为“资本主义复辟”而遭到批判。
二、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溯源
(一)“鸡毛换糖”与“敲糖帮”
提起“鸡毛换糖”,人们自然就会联想起义乌人。“鸡毛换糖”可以说是义乌经济的一大特色传统,与之毗邻的金华其他县(市),即使方言相近,地理相邻,“鸡毛换糖”仍很少见。据历史记载,“鸡毛换糖”的传统始于乾隆年间。此后形成规模,世代相传,直至抗日战争结束时,义乌“敲糖帮”的势力都很大。解放以后,经过“土改”、“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敲糖帮”逐渐失去了自由活动的空间。但是,义乌人在农闲季节用小百货和糖换鸡毛、杂物还是可以的,不过只能作为家庭副业,很难形成气候。改革开放以后,处于地下活动的、零散的“鸡毛换糖”,开始大规模涌现出来,遍布临近省份;为“鸡毛换糖”提供小百货的义乌,自发形成了地下批发市场。后来,政府允许地下市场开放,生意兴隆,大量从事“鸡毛换糖”的农民再次回到市场,开始有自己固定的摊位,开办小商品加工厂。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义乌,“鸡毛换糖”和“货郎担”最终成为历史名词。
义乌人稠地薄,种田吃不饱饭,远走他乡做些小买卖也是谋生的一条出路。做生意又缺乏资本,手头总要有点可以交换的东西才行。义乌特产之一的蔗糖,是用“青皮糖梗”制成的,因此称为“义乌青”。义乌红糖一部分外销,一部分用于制作“派皮糖”。所谓“派皮糖”,就是粘连成一大块的方糖,取用时轻轻一敲,即可取下,此所谓“敲糖”。“派皮糖”是老百姓,尤其是小孩最爱吃的零食。“鸡毛换糖”就是走乡串户,用“派皮糖”来换取各家各户的鸡毛和其他废品。“鸡毛换糖”的行头很简单,开始用木桶做成糖担,后来改用篾篓,以减轻重量。在篾篓上放置一个加盖的方盘,上面放置“糖饼”,“糖饼”上覆盖纱布罩,另备“糖刀”一把,坚木椎一支。敲糖时根据买主付钱多少,就以“糖刀”敲相应分量的糖。不付钱也可以用其他物品交换,譬如鸡毛、鹅毛、鸡内金、废铜烂铁等。
“鸡毛换糖”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在不同的时期,所包含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其形式基本一直未变,就是农民用特定的挑具挑着特制的糖或其他小商品走村串户,上门销售小商品并收购废旧品、鸡毛、骨头等杂物。义乌农民只是在农闲季节出门,“鸡毛换糖”并不是当地农民的主业。尤其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人们总要购买一些家庭必需的小商品,而且过年过节都要杀鸡宰鹅,是一年中鸡毛和骨头最多的时候,也最便于收集。义乌人将换回的货物精心挑选,分门别类。好的鸡毛用来加工,或转卖给别人,差的鸡毛当作肥料,可以增产粮食。“鸡毛换糖”实在是一种简单无法再简单的物物交换,但很符合当时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因此,做这门生意的人逐渐增加,老百姓也越来越欢迎“敲糖担”,而且许多地方出现了为“糖担”备货的货栈,敲糖生意又有了新花样,兼卖或交换针线等什物。敲糖的生意也不专门针对孩童,服务对象大大扩大了,糖担上的货色基本可以满足一家人对小商品的需要。
义乌人“鸡毛换糖”,形成地方特色,还有自身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组织性,此所谓“帮”。据民间传说,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招用义乌兵万人,平倭以后,义乌兵被遣返原籍安置。但是,这些义乌兵不习农事,又善于游走各方,遂利用本地的土产“义乌青”,制成糖块,奔走他乡,以卖糖为生。出门在外,必需五个、十个地结群,相议行事,彼此照应,久而久之,形成了最初的“敲糖帮”。尽管这只是民间传说,但也不乏可信之处。义乌之所以能形成这一特色经济,与义乌农民的以下两个传统优势是分不开的:其一,善于游走四方,拥有起码的流动人口;其二,内部团结,且有能人善于组织和指挥。由此可见,正是渊源于“义乌兵”的流动性和组织性,造就了日后兴旺发达的“敲糖帮”。
从地区分布来看,义乌的“敲糖帮”主要有两派,即主要由东乡人组成的,以廿三里为起点的“东帮”和由北乡人组成的以苏溪为起点的“北帮”。每一个“帮”中,有不同级别的人物。从“敲糖帮”的组织结构来年,“老路头”是“敲糖帮”中地位最高的,管辖数位“拢担”,“拢担”之下是几个“年伯”,“年伯”再下辖几个“担头”。“坐坊”则专门为“担头”提供“服务”,其中有为“担头”制作糖、篾篓、糖搭的“糖坊”,顺便吃进糖担的货物或为之代销。“站头”一般由“糖坊”控制,是在某些交通便利的地区专门接待糖担的小客栈。“行家”是给敲糖帮批发百货的机构,为糖担采办百货。“老土地”是义乌当地专门收购糖担回头货的。“坐坊”一般要有足够的流动资本,才能经营批发生意,他们比“担头”更有实力,而“担头”则往往受制于“坐坊”。
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民间团体,对进入“敲糖帮”的人都有诸多内部的规定。团体对个人有约束力,而个人则认为团体是靠得住的,依靠团体可以做到个人无法做到的生意。一个人要开始“敲糖”生涯,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仪式,借此机会使加入者了解行规。为了维护团体凝聚力,一般只允许个人在为团体作了一定的贡献,具备起码的能力和行业素质时,才能在“敲糖帮”首领的许可下自立门户。当然,个人根本无法离开严密的“敲糖帮”,做生意所需的货源、途中的食宿、物品变成现金等都必须依靠“敲糖帮”中其他人的合作。
“鸡毛换糖”式的小百货生意有三大秘诀(或者说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帮规):第一是通过抬高现金买价尽量以物易物;其次是但求货多,便于废中取用,分门别类;第三是前担抬价,后担平卖。从这三点秘诀来看,“鸡毛换糖”必须合作,要有人指挥协调。第一线的操作人员现金很少,很难私吞;缺少现金,只能在所在地的“站头”配货,也便于上级监督;大量货物必须就地处理、安置,“站头”从中挑选货物,送至糖坊,或转卖给“老土地”。一级控制一级,敲糖的生意在组织的行规约束和各级负责人的监督下,才能维持各种利益的平衡,同时又能保证组织的凝聚力。
(二)“鸡毛换糖”的转型与“货郎担”的分化
新中国成立后,敲糖生意遭到了致命的打击,“敲糖帮”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建国初期的各种运动中,由各路、各级“糖担”组成的帮会组织首当其冲,被解散了;人民政府对“敲糖帮”组织中带有剥削性质的经营采取限制发展的政策,原来最具实力的“老土地”,被划定为工商兼业地主,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随着对个体工商业的改造的逐步展开,原有大量带有“糖坊”性质的商店,也被逐渐编入国有和集体商业流通渠道。
出门在外的“糖担”本来就缺乏经营资本,必须依靠“站头”配货、“老土地”吃回头货。缺少了“坐坊”的支持,“担头”孤掌难鸣。据估计,解放初,外出“鸡毛换糖”的季节性商贩人数占全县人口的5%以上。1953年开始,政府分别动员无证商贩转业、停商就农或参加生产。1956年12月,义乌仅有小商贩1317户,其中包括未登记的流动商贩约500人,这一数字比较接近当时从事“鸡毛换糖”的季节性农民商贩的数量。后来,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更加严重,农村集贸市场都被当作“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自由市场”,农民在农闲经商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货郎担”和农村集市贸易被严格控制,“打办”(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的简称)在各个交通要道设置检查点,甚至在定期集市贸易上交易,也随时有可能被“打办”人员抓获。1980年,恢复“鸡毛换糖”的临时许可证登记,当时共计发放许可证7000余份。可见,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这一段时间里,从事“鸡毛换糖”的人数大大萎缩了,近乎灭绝状态。
尽管如此,“资本主义的尾巴”越割越长。即使是在极左政策横行的十年动乱中,“糖换鸡毛”仍旧没有被彻底消灭。原因有多方面的。第一,此时的“鸡毛换糖”与解放前有组织的“敲糖帮”已经大不一样了。由于“鸡毛换糖”传统根子太深,更由于义乌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离不开“鸡毛换糖”,遂使敲糖生意改头换面,得以幸存。第二,用小百货和糖换鸡毛、杂物,作为一种小生意,与国有大工业和计划经济并无直接冲突,不会危及社会主义工商业和集体农业,所以,政府还不至于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将小百货交易置于死地。第三,用小百货换鸡毛沤肥,是现实所迫,也是农业发展的需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段时间,社队集体企业得到了发展,廿三里的一家集体企业加工鸡毛,以供出口。姑且不讨论是因为“鸡毛换糖”才有了鸡毛加工厂,还是由于集体社队企业要加工出口羽绒,才导致政府许可小百货换鸡毛沤肥,至少在当时的情况下,农民需要“鸡毛换糖”,社队企业也需要“鸡毛换糖”,政府就不至于“左”到打击“鸡毛换糖”的地步。因此,政府将其列入农民正常的副业范围之内,在经得生产大队、公社的许可后,农民可以在农闲季节,手持政府开具的许可证,到省内外收购废品、鸡毛。
当时的“糖担”已再无“敲糖帮”往日的气势,只能靠个人、家庭成员、亲戚和同村人有限的合作,纯粹是个体商贩的角色。“货郎担”不只收购鸡毛,发现其他有利可图的商品,即使不是当地企业生产的,也会想办法搞到手,拿到当地集市去贩卖,而且商品的花色品种多于当地的供销社、百货公司。除了鸡毛之外,“货郎担”还把其他一些商品从外地贩运到义乌,在当地市场上转卖,利用地区的差价谋取利润。这种转卖交易因有“投机倒把”之嫌,在当时是禁止的,但是由于利益驱动,有些“货郎担”还是会铤而走险。当然也有人被“打办”抓获,被没收所得并罚款。
当时集贸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农副产品提供交换场所,同时也为城乡的物资交流提供方便的途径。“货郎担”们只不过借此机会,将手中的商品脱手,同时也从市场上购得一部分小百货,作为下一次外出的货物。大部分“货郎担”带回义乌的商品都是小件商品,因而,“货郎担”在定期集市上的交易活动还不是工商部门的检查重点,工商部门一时也找不到十分有效的办法来监管随时可以转移的小百货交换活动。当时“打办”重点打击的是一些贩卖大宗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粮食(包括粮票)、手表等紧俏工业品的活动,因而也允许一部分“老实”的“货郎担”外出,只是对一部分冒险倒卖香烟、化肥的,才予以禁止和打击。按现在的政策来评价,即使当时被抓获的“投机倒把分子”,除了个别性质恶劣的走私贩私者外,其他从事的活动也是合理的,只不过当时这些“货郎担”的市场经济意识太超前了而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经济活动的自由度大大增加。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为搞活农村经济,义乌县政府颁发“鸡毛换糖”临时许可证共计7000余份,及时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外出敲糖换鸡毛的活动纳入正常的管理范围。大量的小百货“货郎担”分布于临近的铁路沿线城市和乡村,多的时候,附近一个县城的旅馆住宿的大部分人都是义乌的“货郎担”。他们从事上门服务的“零售”,主要是用糖、小商品换取鸡毛,而小百货现货交易的收入,只能解决平时的食宿和交通费,可算作是流动资金。“货郎担”贩来的大量鸡毛、废旧货以及一些在义乌当地比较稀缺的商品,还必须拿到廿三里镇和稠城镇交换变现,再将换取的现金的一部分购置小百货,准备跑下一趟生意。
尽管当时的政策只允许城镇非农业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对农民离农经商还持否定态度,但是,在传统副业掩护之下,农民走村串户的活动其实与经商并无二致。当时最主要的障碍是缺少一个固定的批发市场,以保证“货郎担”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购置好外出的货源。在外的“货郎担”越多,廿三里和稠城两个地下无形小商品批发市场的生意就越红火,久而久之,出现了一批专门为“货郎担”采购或生产小商品的人。他们利用政策空间,从社队企业和临近县(市)的一些百货公司批发小商品,将各地的商品组合成更加丰富的货源;这些商品虽然是从正常的渠道购进的,但是许多百货公司和供销社都无法在商品价格和花色品种上与他们展开竞争。这批人是最初的专业户,他们是从“货郎担”的群体中分离出来的。这些人开始悄悄地在稠城镇的集市上摆摊,向“货郎担”们批发小商品。当时廿三里和稠城都有集市,恰好日期相互交错,这批人抓住这一时间差,在两个集市之间奔波。此时,大部分“货郎担”在周边邻省开拓市场,而这批专业户就开始在义乌的集市上组织货源。“货郎担”中出现这样的分化,表明小商品生意的规模发展很快,必须有一个配套的专业批发市场为其服务,而且其收益足以吸引一部分人加入当地的批发商行列。到了这个时候,小商品市场的定期、公开、不间断的交易,就成为当时最为迫切的需要。
(三)最早的小商品市场——市场雏形
最早的小商品市场是什么样子,已根本无从考证。有研究认为,尽管没有任何可靠的历史资料描述当时的市场情况,但是,义乌小商品市场实际上在1974已成雏形。原因在于:首先,“鸡毛换糖”作为一个项目。其次,“货郎担”一旦离开义乌,在外地虽然偶尔也能从当地百货公司和商贩手中得到一部分小百货商品,但无论花色还是价格,都比不过义乌本地专门从事小百货批发生意的商贩,因此,要从本地商贩手中购买足够的小百货商品。据此可以大致推断,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义乌已存在一个混迹于定期集贸市场的地下小百货批发市场。在当时,专门从事小百货交易还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商贩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性,还要装备简单,便于逃跑。有文章简单描述了当时的市场和交易的情况:
每逢市日,廿三里镇集贸市场上出现了众多的提篮叫卖的小商品专业商贩,紧接着,稠城的闹市处县前街也出现了几十个专卖小商品的摊贩,这些人以竹篮、箩筐、旅行袋、塑料布为工具,随地设摊,沿街叫卖。日初设摊,日中收摊。
最早的小商品市场的发源地在稠城还是廿三里,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持发源地为廿三里的观点认为,廿三里是“鸡毛换糖”的发源地;而持稠城镇是发源地的观点认为,最早的公办小商品市场是“稠城镇小百货市场”,而且,后来大部分在廿三里经商的摊主也纷纷搬迁到稠城镇小百货市场。之所以有这样的疑点,是因为作为一个地下无形市场,不可能有准确的记载。小商品市场的萌芽确与“鸡毛换糖”有关,就此而言,最早的市场必然是地下的无形市场,或者说是借定期集贸市场之“壳”的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廿三里市场才是小商品市场的发源地。不过,除了小商品的批发生意外,还有一部分零售生意,县城人口集中,定期有大量赶集市的人,稠城的集市也是一个可以提供零售和批发小百货的优质“壳市场”。说到底,廿三里镇的集市和稠城镇的集市都是最早的小商品市场。
大约是在1978年冬天,非正式小商品市场开始与定期的集贸市场分家。县城稠城镇虽然不是“敲糖帮”的发源地,但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县域政治经济中心的地位,是小商品市场较为理想的地方。最初在县城沿街叫卖的是少数几个老汉,他们也许是当年的“敲糖帮”,现在由于年事已高,只能在县城活动。随后吸引了一大批人加入,仅半年的时间,稠城镇县前街的摊贩增加到了100多人。据张文学、朱恒兴等人研究:
稠城镇最繁华的县前街有一块空地,是五金公司的旧房基,当时尚未建成大楼,这里成了小商品经营者得天独厚的场地。1981年4月,五金公司大楼要破土动工,商贩们自动搬到北门街。这一时期的顾客还是以“敲糖帮”为主。
这一阶段市场上商品的品种不断增加,如:塑料玩具、塑料用品、装饰品、打火机、各种帽子、手提袋,以及开始不准经销的服装、针织品等。货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从本地或外地百货公司批发;(2)从外地厂家直接进货,进货点从省内到省外,门路越来越多;(3)摊贩自己加工生产的本地产品。
此时的小商品市场已由地下转入半公开状态,有了固定的地点,聚集在县前街、北门街。摊位数直线上升,一发而不可收,以至于严重影响了市容。因此,工商管理部门奉命多次驱赶,但未能奏效。这些摊主的装备简单,还有一部分是提篮小卖,灵活机动,万一被抓获、没收,损失也不太大,严抓、严赶根本无法打掉摊主的积极性。在当时,有形市场只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集中寻找伙伴的场所而已。主管部门既无法驱赶摊主,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正常的市场管理办法收取市管费和税收,双方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这使工商管理部门左右为难。自发市场与工商管理部门表面上有很大的冲突,但是内部的交易依然井井有条。稠城和廿三里两个市场分属不同的区工商所,两地的发展情况很不一样,稠城的管理较为宽松。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82年9月5日稠城镇湖清门开放第一个小百货市场为止。
三、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历程
(一)小商品市场的诞生
义乌开放小商品市场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开放初期,北门街是自发小商品市场的集中交易地点,并粗具规模;“货郎担”的生意非常兴隆,因此小百货批发业的微观基础十分雄厚;当时的政策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和有序管理的冲突十分激烈。
也许有的读者会形成一种错觉,以为当时开放小百货市场一定是一件非常轰轰烈烈的事情,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其实,在1982年开放的湖清门市场严格地说只是小商品市场的雏形,市场摊位十分简陋。当时开放小商品市场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市场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而是因为部分农民“弃农经商”在义乌已经是一个既成事实,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转移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其实,政府并不十分在意小商品市场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什么负面影响,而是由于自发形成的市场影响了交通和市容,还造成了执法管理部门与众多摊主之间的冲突。“猫捉老鼠”的游戏长期玩下去总不是解决的办法,逼迫市场主管部门必须迅速拿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既然禁止的做法不能奏效,小商品市场本身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与其关闭,还不如顺其自然,开放小商品市场。
义乌县政府为了小商品市场的关闭或开放的问题,曾召开过三次县长办公会议,经过反复讨论,大多数领导初步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对小百货市场,不应该用强硬的手段强制关闭,可以走一步看一步,关键在于正确的引导、加强管理。后来,县政府、稠城镇、县工商局(城阳工商所)三个部门的领导成立“稠城镇整顿市场领导小组”,并于1982年8月发布《关于加强义乌小百货市场管理的通告》,宣布将于是年9月5日正式开放“稠城镇小百货市场”,地址在湖清门,由城阳区工商所管理。
当时的湖清门市场非常简易,在一条用于排水排污的内城河沟上架起了水泥板,在水泥板上方用木板搭成摊位,在长条木板上方用塑料薄膜搭起了雨棚,用作简易摊位。摊主经工商所登记,领取摊位证,摊位固定,每一摊位占用的木板长度相等。据时任城阳工商所所长的孙章宝回忆,市场开放之初,有正式固定摊位100多户,还有600多户流动摊位和大量“提篮”,共计摊位705个,年成交额700万元。
湖清门市场开放之后,当时的义乌县委县政府领导看到了这股经商的潮流,感受到潜伏于这股潮流下的巨大经济动力。1982年11月25日,义乌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代表会议,县委书记谢高华在讲话中果断地提出“四个允许”,即:允许农民经商,允许从事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竞争。“四个允许”政策是在小百货市场开放之初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时度势做出的决策。“四个允许”的政策简明扼要,符合民心,颇有号召力,打消了许多尚在等待观望的经商户的疑虑。市场的发展,带动了社队企业,特别是家庭工业的发展。1984年10月,义乌县委县政府抓住这一可喜的势头,审时度势,提出了“兴商建县”(1988年5月撤县建市后改称“兴商建市”)的发展战略。
在第一代市场时期,廿三里小商品市场的交易品种和规模与稠城小百货市场非常类似。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市场的集聚效应逐步显示出来,这表明在有限的地域空间和市场辐射范围内,只能有一个中心,否则均衡的分布只能扼杀市场的集聚作用。从理论上讲,成为非均衡发展的中心,对于义乌小商品市场起源的两个地方来讲,机遇是同等的,但发展的是终结果却是前者合并到稠城小商品市场。这说明市场集聚的是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资源,如培育市场的投入、集聚的信息、为商品运输服务的铁路和公路交通,更重要的是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经商户,在这些资源的聚集上,作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稠城显然具有更大的优势。事实上,在1984年义乌第二代小商品市场开业之前,廿三里小百货市场就并入了地处稠城的义乌小商品城市场。
(二)全国最大小商品流通中心
1984年12月,以第二代小商品市场建成为标志,义乌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第二代市场占地1.3万平方米,全部水泥地面,水泥板固定摊位,钢架玻璃瓦,排列有序,市场中心建成四层服务大楼,配有工商所、税收稽征组、银行分理处、个体劳协、寄存和饮食服务、招待所、问讯广播室、民警值勤室、治安委员会等服务设施和机构,实现了由“马路市场”、“草帽市场”向“以场为市”的转变,商品种类达2740余种,流通范围逐渐跨出本县和周边市、县并向外省市辐射。第二代小商品市场以其品种多、价格低、服务好、安全有保障等优势很快提高了市场知名度,开始吸引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更多的客商。1985年摊位增至2874个,成交额5000万元。
1986年,第三代小商品市场建成。第三代市场占地44000多平方米,设固定摊位4096个,临时摊位1387个。场内有设备较齐全的商业服务大楼,另外还配有工商、税务、邮电、金融等管理服务用房,立体型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营业场地宽敞,商品门类日趋齐全,档次不断提高。来自温州、台州、绍兴等省内其他市(地)和福建、江苏等外省的客商进场设摊;不少乡镇集体企业乃至国有企业也进场设摊直销商品,市场主体向多元化转变。市场成交额1987年为2亿元,1991年猛增至10.12亿元。
1992年2月,第四代小商品市场第一期工程建成,占地6万平方米,场内新设摊位7100多个,实现了“以场为市”向“室内市场”的转变。1994年7月,第四代二期工程建成,占地6.8万平方米,新设的7000个摊位投入运行。1995年,与篁园路第四代小商品市场大体属于同一档次的宾王市场建成。该项市场占地28万平方米,共设600间门店和8900个摊位。在这一阶段,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营业面积从1985年的13.6万平方米猛增到46万多平方米,市场成交额从6190万元猛增到184.68亿元。
从第一代市场到第四代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内部结构和交易形态发生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市场主体素质显著提高,商品流通范围扩展至全国。截至1997年底,采取各种经营形式进入“中国小商品城”进行商品交易的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达3000多家。据调查,市场经营者的平均年龄由1982年的42岁左右降到1997年的33岁(其中30岁以下的占33.4%,40岁以下的占73.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所占的比例由1982年的不到10%(高中毕业生仅1名),提高到1997年的82%(其中高中毕业生占17.3%,大学毕业占1.2%)。市场上本地产商品比重降到30%,售出的商品90%销往外地,流向遍及全国除台湾以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其他数百个中小城市及其辐射的广大农村,确立了义乌作为全国最大的小商品流通中心的地位。
二是市场转轨改制,硬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迈出新的步伐。1993年12月,义乌市有关企业与北京、上海的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小商品城股份有限公司(后改为“商城集团”公司,其股票“小商品城”已于2001年5月9日在上交所上市),成为我国首批现代股份制市场企业集团之一。市场内一些摊主为了做大生意,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自发地实行横向联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内有2500多家商贸企业或公司,取得了国内外名厂大店在义乌乃至浙江省、华东地区(个别企业还取得了在全国)的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资格,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00多家工商企业建立了稳固的购销关系。商城集团筹资兴建的宾王市场,是一座集商贸、仓储、办公、饮食、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超大型商城。
三是市场组织结构裂变式发展,对外开放度显著提高。“中国小商品城”在新疆、北京、内蒙古、福建、甘肃、四川等省市办起了分市场或小商品配送中心,输出商品、资本、人才和管理,使义乌市场在国内的辐射能力大大增强。最近几年,其辐射能力还延伸到海外,先后兴办了乌拉圭分公司和南非分市场。浙江省外贸公司义乌公司和商城集团外贸公司积极向国外拓展业务,并取得外贸自营进出口权,与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义乌一批骨干企业分别在尼日利亚、俄罗斯、南非、匈牙利、巴西等国建立了分公司或商务机构。1995年起,义乌市政府与国内贸易部、香港贸发局等合作,每年一度举办“义乌中国小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义博会”),受到国内外经贸界的关注。
(三)迈向国际性商贸中心
从1998年至2002年的5年间,尽管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的经营场地规模没有显著增加,但市场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从2001年下半年起,为了适应市场业态变化和功能创新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提升市场档次,提高竞争能力,义乌按照“全国小商品市场的示范性窗口,50万以上人口大城市的高水准小区,国际性商贸城市的标志性建设”的定位,开始建设第五代小商品市场即国际商贸城。国际商贸城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开发的有6.6平方公里,一期工程已竣工,总面积30万平方米,新增国际标准商位(9平方米/商位)6800个,店面房10多万平方米。市场园区内配套了海关、出入境检验疫、物流中心、仓储、世贸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一系列现代化的设施。在这一阶段,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是市场档次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由商城集团和义乌邮政局联合组建的中国小商品城互联网络信息公司于1998年5月成立,先后开出“商城介绍”、“企业之星”、“商城导购”、“外贸之窗”、“新品上市”、“供求信息”等10多个栏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该公司已为小商品市场的上万户经商户、36条专业街上网发布了3万多条来自市场一线的商品信息条目。“商城信息”被广大经商户称为“网上永不落幕的小商品博览会”。1999年,义乌在“商城信息”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全新网站——“中华商埠”,开通了搜索引擎。随着atm宽带多媒体和银行ca认证体系的建成,2000年10月,义乌小商品市场拥有了自己的bt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系统。利用交易平台、搜索引擎、支付中介、配送中心、配套服务等功能,为全球商人提供电子平台、小商品信息中介服务。许多厂商都通过自己的电脑登录“中华商埠”,发布各种供求信息。目前,“中华商埠”拥有10多万国内外正式用户,会员数以年递增1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2002年底,在线成交额已超过500万元,协议成交额达1.1亿元。
在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义乌小商品市场还采取撤摊改店等方法改造市场硬件设施,扩大单体经营面积,改善经营环境,从而促使一批新兴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如眼镜、领带、五金、化妆品等行业脱颖而出,设立了单独的交易区或市场,填补了多个市场空白,市场的集聚效应大为增强。国际商贸城内配置了高科技的管理硬件,中央空调、电子监控和防火自动报警系统等一应俱全。商铺全部采用店面式结构,每一间店面内部都有电话、宽带接口,经营者可以很方便地利用互联网查询或发布商品信息。
二是企业规模继续扩大,经营者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了多种市场形态共存共荣的格局。市场内的商品以中高档为主,并呈现出向高档化发展的趋势,名优新商品和品牌商品的比例超过了40%;商贸企业的规模和素质不断提高,有近10%的商户注册成立公司,总代理、总经销、专卖店、厂家直销成为主要的营销手段。经营主体完成了代际交替,老一辈的经商者基本被年轻一代所替换,文化程度上升至以初、高中学历为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经营者比例由不到10%提高到30%。通过推进市场梯度发展,形成了多层次业态共存共荣的格局,大众摊、精品店、专营区与集展示、服务于一体的外贸写字楼等共同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摊店模式,促进了市场创新。
三是会展经济迅速崛起,向国际商贸中心的方向发展。从1995年开始举办的“义乌中国小商品博览会”,自1998年起改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经贸委主办,义乌市人民政府承办。该展会自2002年起升格为“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由国家外经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等单位主办,展会规模进一步扩大,档次进一步提升,外向性更高,会展成效更加明显。2002年,共有106个国家和地区的5000多名外商参展,外贸成交额50.8亿元;外商到会规模列全国同类产品展销会第三名。
据义乌13家星级涉外宾馆(饭店)调查统计,仅2002年1至8月,到义乌经商的境外客商就达31033人次,同比增长177%。目前,常住义乌的境外客商约有3000人,国外、境外驻义乌外贸机构数量已达400余家。义乌小商品市场内的饰品、拉链、工艺品等几乎全部出口国际市场。由此带动的金融、信息、运输等产业日益发达,义乌成为继宁波、杭州后的浙江省第三大物流中心。
义乌小商品市场自1982年创办以来,目前有“中国小商品城”篁园市场、“中国小商品城”宾王市场、“中国小商品城”国际商贸城三大主要市场群,拥有营业面积76万多平方米,4万多个营业单位,2000余间门店。市场内设立16个交易区,经营28大类10万余种商品,经营者10万多人,每天进场交易的全国各地客商达16万多人次,日均货物吞吐量近1万吨,日均现金流量1亿多元,商品辐射全国各地及周边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小商品市场成交额2001年达212.97亿元,2002年达229.98亿元,已连续12年位居全国同类市场之首,被誉为“华夏第一市”。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