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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为进口贸易量身定制政策礼包
2015-04-17 12:48  浏览: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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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进口市场,是义乌构建今后三十年竞争新优势的一架重要“马车”,也是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题中之义。
  依托国贸试点这块“金字招牌”,近年来,义乌大力发展进口和转口贸易,着力实现市场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汇聚上百个国家、5万余种洋商品的进口商品馆,成功举办了三届进口商品展,在境外设立进口商品“海外仓”……义乌壮大进口市场的脚步不断迈进,进口额也逐年攀上新台阶。
  如今,“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又为发展进口贸易搭建了一条“快车道”,“义新欧”中欧铁路班列的开通,已为义乌抢占这条黄金通道赢得先机。为抢抓机遇,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市场转型,日前,义乌专门出台《关于加快进口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壮大进口市场量身定制“政策礼包”。

  总体目标
  2015年,进口贸易额达100亿元;
  2017年,义乌进口贸易额达到400亿元;
  2020年,把义乌初步建成全球日用消费品进入中国的桥头堡、全国重要的进口日用消费品集散中心、全国跨境进口电子商务重要基地,进口商品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形成“买全球,卖全球”的全方位贸易格局。


  拓宽渠道
  ●优化进口市场布局。
  ●充分发挥“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行的优势,积极组织沿线国家和地区货源。
  ●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
  ●发挥台商、侨商、在义外商进口渠道优势。
  ●发挥境外政府机构、海外大商社、商协会、贸易促进机构的作用。
  ●支持进口企业获取境外商品经销权、代理权。
  ●支持建设进口商品“中国仓”。
  ●鼓励义乌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建立采购基地,开发供货渠道和资源。

  【相关资金扶持】
  ———鼓励进口企业获得境外商品代理权、经销权。对获得国外注册3年以上(含)品牌中国大陆区代理权、经销权的企业,且单品牌年进口额超过10万美元的,每一个品牌奖励5万元。具体由商务局确认。对取得中国大陆区及以上总代理权(经销权)的企业进驻市场给予优先权和商位费优惠。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场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支持设立进口商品“中国仓”。境外企业、外籍个人在义乌注册公司(含三资企业、合伙企业)并建立进口商品“中国仓”,进口商品仓储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年进口额在500万美元至2000万美元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年进口额在2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年进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已经享受B保“入驻企业经营规模奖励”条款的主体不得同时享受该条款。同一主体有多个“中国仓”的,B保内、外累计只享受一次。申请财政补贴时,需经B保对申请企业进行确认。
  ———鼓励境外政府机构、商社、协会来义乌建立进口商品推广中心。对经商务部门确认备案的外国进口商品推广中心,运行满一年的,第一年给予场租费100%的补助,第二、三年给予场租费50%的补助。在市场内设立推广中心的,补助标准不得高于2000元/平方米/年;在市场外设立推广中心的,补助标准不得高于1000元/平方米/年。同一主体如建立多个推广中心的补助只享受其中一个,且单个推广中心年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金融保险
  ●加大进口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发展贸易融资,探索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提单质押融资和保税仓储抵押融资业务。研究探索大型设备融资租赁进口试点。
  ●加强进口信用保险服务。鼓励创新进口信用保险产品,积极提供适合进口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完善企业进口结算服务。支持企业在进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推进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等业务的实施。

  【相关资金扶持】
  ———支持进口贸易融资。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授信额度,市内金融机构对义乌进口企业日均融资余额新增每1000万美元补助5万元,单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市内金融机构为义乌进口企业开展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坏账,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按10%比例给予补偿。对单个贷款项目的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单家金融机构的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进口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贷款。对进口贸易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担保费100%的补贴,补贴担保费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申领补贴时,进口贸易企业需提供与境外供货商签订的合同,金融机构控制贷款流向,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进口企业开展提单抵押融资和仓单抵押融资业务。此项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企业50%贴息补助,单家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主打方向
  ●大力发展日用消费品进口,着力引进国外中小企业生产的二、三线日用消费品,大力发展粮食、肉类、水产品、奶粉、水果、干果、休闲食品进口,积极发展酒类进口。
  ●积极发展大宗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扩大服务贸易进口。
  ●促进转口贸易。

  【相关资金扶持】 
  ———支持企业进口业务。企业进口日用消费品(包括食品,下同)且在义乌海关清关的,按进口额给予1美元0.06元的奖励(具体日用消费品范围目录由商务局确定);进口大宗生产资料、先进设备等其他产品的且在义乌海关清关的,按进口额给予1美元0.02元的奖励。进口额以义乌海关确认数据为准。
  ———鼓励企业引进新品种。通过义乌海关首次进口新品种(仅限日用消费品类、食品类,以海关编码前8位作为认定标准)且单品种当年进口超过10万美元(含)的企业,每一品种给予1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转口贸易。在义乌保税物流中心转口日用消费品的,按转口额给予1美元0.02元的奖励;转口大宗生产资料、设备的,按转口额给予1美元0.01元的奖励。转口额以义乌海关确认数据为准。


  进口主体
  ●培育一大批本地进口企业。
  ●鼓励境内外有实力进口主体来义落户。
  ●发展进口贸易供应链服务企业。


  搭建平台
  ●以进口贸易为主导,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和建设丝路新区,充分发挥义乌保税物流中心功能。
  ●做大做强进口商品馆、副食品市场、篁园服装市场三大市场平台。
  ●鼓励发展进口商品专业街区。
  ●大力发展购物旅游。
  ●积极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及现货交易平台。
  ●支持企业自建销售网络。
  ●积极搭建进口贸易会展平台。
  ●支持建设进口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和交收运营平台。

  【相关资金扶持】 
   ———鼓励进口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及交收运营中心建设。对在义乌落地且运行满1年,年交易额达10亿元以上的全国性进口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及交收运营中心,按投资额(仅限技术服务费、软件和硬件设备投入)30%予以补助,单个平台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同一平台,新增类别且该类别年交易额达10亿元以上的,每一个类别再给予一次性100万补助。


  贸易便利
  ●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大力推广长江经济带区域一体化通关模式,继续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和通关流程。灵活运用海关事务担保方式,减缓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推进检验检疫便利化。实现宁波口岸进口商品全面转检。探索“即报即放,事后抽查”的监管模式,对货物进口实行风险管理和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集中审单、快速查验、抽批查验、调离查验、样品预检等便利措施。推进义乌机场、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和铁路物流中心等场所检验检疫配套设施建设,优化检验检疫通关环境。
  ●推进进口税收征管贸易便利化,加强口岸服务能力建设,打通跨境进口电子商务通路,规范各项进口企业收费,加强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相关资金扶持】 
  ———鼓励进口企业使用二维防伪溯源码。对企业加贴二维码产生的制作费和贴标费,给予20%的补贴。

  生态服务
  ———支持进口贸易中介服务行业发展。对为进口贸易提供咨询、检测及认证服务,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正常运作一年以上的机构给予补助。按投资额(仅限软、硬件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检测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他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进口商品采购商来义乌采购。邀请具有稳定销售渠道的大型采购商参加义乌进口商品展及相关推介活动,给予被邀请人员住宿、往来交通费100%的补助。
   ———鼓励进口企业参加国内外进口商品展。对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国内外进口商品展并设立义乌进口商品整体形象馆的,特装费用给予100%补助(其他费用按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执行)。


  培训计划
  ●人数:10万人
  ●时间:2015年~2017年
  ●对象:国际商贸城、篁园市场、副食品市场、各专业街等商户和市场管理人员,市机关干部,台商、侨商、外商等
  ●培训内容:进口贸易实务、进口相关政策及便利化措施宣讲。(浙中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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